
許慈美表示,全台設有稅籍登記,且目前仍在營業中的122間跨境電商,已有包括Google、Sony、Amazon在內等七家跨境電商業者,於輔導後已開始開立雲端發票給消費者,至於Apple、Uber等諸多業者,雲端發票系統也預定將在明年1月1日到位。
許慈美表示,在Google、Apple二大跨境電商龍頭配合下,明年起消費者可以在95%線上交易中如期收到電子發票,國稅局仍會積極輔導其餘業者如期開立發票。 跨境電商從2017年5月1日納入稅法,許慈美指出,統計截至今年11月15日為止,總共繳納營業稅89.8億元,光是今年前十月營業稅就占了35億元,再加上前二年度所報繳的營利事業所得稅,總共已貢獻稅收105.87億元。
許慈美表示,由於免罰條款將在今年12月31日到期,明年1月1日起,消費者向境外電商進行消費時,商家都有義務開立發票,任何一筆漏開發票的交易,只要國稅局掌握到資料,都會依據依據營業稅法第52條及《稅捐稽徵法》第44條開罰,並不會等到1-2月期發票申報完才開罰。
新聞來源:經濟日報